經第139屆廣交會展位聯合檢查組現場檢查認定,有34家企業違規使用展位。現根據《廣交會出口展展位使用管理規定》作出以下處理決定:
一、品牌展位企業(2家)
(一)取消溫州市輕工藝進出口有限公司(廣交會編碼160E023,展位號3.1D33-36,3.1E13-16,男女裝展區)、湖北蒲紡進出口有限公司(廣交會編碼240E027,展位號8.1I29-30,8.1J13-14,內衣展區)從下屆起連續15屆在違規所屬展區品牌展位的參展資格,并取消其相應屆數內在違規所屬展區品牌展位的評選資格。
(二)處理結果在《廣交會通訊》、廣交會官網上通報。
二、一般性展位企業(31家)
(一)取消違規使用展位企業從下屆起連續10屆在違規所屬出口展區的一般性展位參展資格,取消其法人代表及展位負責人連續10屆進館辦證資格,取消其法人代表名下其他企業下屆參展資格。
(二)相應按1:5比例加倍扣減違規使用展位企業所屬交易團一般性展位基數。該展區違規企業對應展位基數全部收回,其余扣減的交易團展位基數由交易團在收到處理決定5個工作日內,提出對應展期展區的建議。
(三)取消違規使用展位企業所屬交易團獲得當屆組展表彰對象的資格。
(四)處理結果在《廣交會通訊》、廣交會官網上通報。
31家違規使用一般性展位企業相關情況詳見附件。
三、展館A區中央通道展位企業(1家)
(一)取消紹興市衡平紡織品有限公司從下屆起連續10屆在違規所屬展區(地毯及掛毯展區)的參展資格,取消其法人代表田愛光及展位負責人杜錦銹連續10屆進館辦證資格,取消其法人代表名下其他企業下屆參展資格;
(二)相應扣減浙江交易團對應類別中央通道展位數;
(三)取消浙江交易團獲得當屆組展表彰對象的資格;
(四)處理結果在《廣交會通訊》、廣交會官網上通報,同時,對所屬交易團及相關負責人進行通報。